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江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100个重点村生猪养殖污染整规情况的工作安排;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峡口水厂供水区域和廿八都镇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的工作安排;
3.审议市政府关于黑河、臭河、垃圾河整治以及30个重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工作安排;
4.审议市政府关于集镇所在地污水治理情况的工作安排;
5.审议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不列入大会议程议案的审议意见;
6.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二、参加会议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3月14日上午8:30,在市政府大楼八楼会议室开会,会期半天。
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请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