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65488.com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中共江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精神,围绕江山“大花园”建设目标任务,突出“工业经济提升年、项目攻坚突破年、作风建设加强年”“三个年”活动,加强民主法治,助推改革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主要监督任务是: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南新城规划修编及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创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七)审议市教育局落实人大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八)审议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人大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提升年、项目攻坚突破年、作风建设加强年”“三个年”活动推进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1月份。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2018年计划实施和2019年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2月份。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2019年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时间拟安排在12月份。
二、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审计工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三、工作评议
评议部门单位:市规划局、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启动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渔业法执法检查。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五、视察
(一)视察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
(二)视察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发区小学、西山景观改造提升、江滨南路虎山段滨水区域景观、江城菜市场建设等)。时间拟安排在6月份。
(三)视察城市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城市“断头路”、碗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四)视察欧派产业园二期及欧派总部大厦、锂电池新材料、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情况。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六、专题询问
(一)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间拟安排在6月份。
(二)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间拟安排在11月份。
七、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市政府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6月份。
(二)听取市政府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建立与落实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6月份。
(三)听取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6月份。
(四)听取市政府关于参照执行《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五)听取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7月份。
(六)听取市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
(七)听取市政府关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
(八)听取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上市育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
(九)听取市政府关于“小升规”推进、小微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
(十)听取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0月份。
(十一)听取市政府关于江山市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0月份。
(十二)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2月份。
(十三)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时间拟安排在12月份。
八、代表工作
(一)开展代表培训。时间拟安排在5月份。
(二)开展代表跨区域、跨县域视察。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
(三)开展代表进联络站、“代表连心面对面”活动。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
(四)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时间拟安排在10月份。
九、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工作
平时认真做好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督办工作。11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对列入2018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委室要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常委会可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